营销与物流管理学院
关于加强实践教学的实施办法
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合格人才的重要目的。实践教学,正是实现这一目的的重要环节。为了使我院的实践教学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建立院、系两级负责人实践教学责任制,加强对实践教学的领导和管理。
第二条 各系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制定每学期切合实际的实践教学计划。
第三条 按照校内校外相结合、实验实习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安排实践教学的内容和方式。
第四条 各系要切实建设好相关的实验室,有效、高效地利用好实验室和各项设备。
第五条 各系至少要分别建立校外实习基地三个以上。根据全院各专业的需求,共同利用。
第六条 教师要切实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课堂教学的理论和实践内容分配要合理。每位教师要熟练掌握本专业内至少两项专门技能。
第七条 鼓励教师加强实践教学,对相关成绩进行奖励。同时鼓励教师进行实践教学的研究,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第八条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实践,提高动手能力。同时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国际、国内的相关比赛,对获奖者和指导老师进行奖励。
第九条 严格实践教学的考核,对教师、学生分别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考查和奖惩。
第十条 各门专业课的作业和考试,要有符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的实践性内容份量。
第十一条 有关专业课要根据内容需要,开展相应的社会调研。
第十二条 专业实习要有切实可行的检查和考核措施,以保证实习效果。
第十三条 学生和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要尽可能地与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挂钩。
第十四条 各项奖惩办法和标准,以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为据。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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