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南京财经大学营销与物流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细则》《营销与物流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与审核实施办法》,经导师本人申请,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表决,现将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议通过的名单(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反映。
(营销与物流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