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南财大党字【2015】50号)精神,现将我院开展学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1、目标
通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从严落实党员管理制度,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党员组织关系“空挂”“失联”(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等现象,解决“口袋党员”“隐身党员”等问题,确保每一名党员都置身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任务
以党支部为单位,采用“双查”(党支部自查、学院党委工作组核查)办法,理清管理范围内党员基本情况,统一规范党员情况记载、党员名册。重点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现状,按照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理顺“空挂”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全面排查“失联”党员,并区分情况作出组织处理。
在按照规定进行党员组织关系全面排查的同时,重点对大学生党员特别是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进行排查;对于长期在国(境)外进修、学习的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进行全面排查。
二、工作步骤
学院党委负责本院党员组织关系总体排查工作,各党支部具体承办。
1、组建工作队伍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陈进、副书记刘颖、教工党支部书记左明霞、教工党支部组织委员薛辉、本科生党支部书记王慧杰等五人组成的工作组,具体负责学院的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各项工作。党委书记陈进为第一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
2、党支部自查
各党支部全面梳理党员在册情况和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接转组织关系情况,按照全省统一格式,逐人填写《党员情况登记表》,制作本支部党员名册,列出流动、“空挂”、“失联”等党员名单,形成支部排查党员情况报告。
3、工作组核查
学院党委工作组在党支部自查的基础上,逐一核查各党支部自查情况,做到“三查三核”。
“三查”:一查基本信息,看党员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是否齐全;二查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看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是否合理、流动党员管理是否到位;三查接转组织关系情况,看转入党员身份是否存疑,转出党员关系是否落实,出国(境)定居、留学、从事劳务的党员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应手续。“三核”:一是核准流动党员数量、去向、现状;二是核准“空挂”党员数量、去向、现状;三是核准“失联”党员数量、“失联”情况及原因。
针对每个党支部形成的核查党员情况报告,提出落实流动党员管理措施、理顺“空挂”党员组织关系、寻找“失联”党员的途径办法和处理“失联”党员的初步建议。
4、学院党委会办
院党委书记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组汇报,研究排查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初步处理意见,并指导工作组和党支部联系查找“失联”党员,调查取得联系党员“失联”期间的表现。形成学院党委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失联”党员名单及处理意见,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5、规范党员组织关系
学院党委指导工作组和党支部落实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对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党员,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外出时间较短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进行相关教育,确保其持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对“空挂”党员及其他组织关系不顺的党员,按照组织关系管理文件规定和有利于党组织日常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求,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出国(境)定居的党员,以及出国留学、劳务人员中的党员,未办理手续的,区别情况,按照规定补办手续。
6、稳妥处理“失联”党员
学院党委按照《江苏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指导党支部规范、稳妥开展“失联”党员组织处理工作。确保程序规范、定性准确、审核严格,处置恰当、结果服众,并及时将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
7、总结提高
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处理“空挡”、“失联”党员等工作结束后,学院党委要对本单位组织关系排查情况全面总结,并结合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和基层党组织规范和建设工作,继续推动党员组织关系规范化管理、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等工作,不断巩固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的成果。
三、进度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1月11日——11月13日,完成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队伍、开展部署动员工作。
2、集中排查阶段:2015年11月16日——11月30日,完成党支部自查、工作组核查、学院党委会办、检查上报4个环节工作。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工作,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零遗漏”。
2、严格实施步骤,稳步有序推进。要逐人核对查实、建档造册,把工作做细做实;要真摸实报,确保排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妥善处理问题,推动党建基础工作。学院党委在查找出问题后,对照规范,认真研判,提出解决方法,形成长效机制。
营销与物流管理学院党委
2015年11月11日
附件:
1.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表格说明
2.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3.党员名册等系列表格
附件: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