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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后继阶段工作的通知

2018年11月22日 13:20 管理员 点击:[]

各二级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

根据中组部和省委教育工委通知的要求,并结合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自觉确立更高工作标准

1.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全面准确地把握排查对象、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和要求,对接工作时序进度安排。

2.二级基层党组织对前期排查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仔细对照去年年底党内统计年报数据与排查汇总数据,确保数据真实、逻辑合理。

3.排查中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要求党员身份信息核准无误、流动党员和组织关系“空挂”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情况清楚,有关表格、相应工作台帐规范清晰。工作不到位、任务不达标的,必须认真整改。

二、扎实推动联系查找不断深入

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力量,通过多种途径,进一步联系查找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要对照前期上报的数据情况列出时间进度要求,要体现排查工作成效,防止出现轻易放弃搁置、急于处置了事等现象,联系查找过程和调查核实失联期间现实表现情况要详细记录,做到一人一档。

三、严格稳妥开展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

1.按照相关文件和通知要求,区分不同情况,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工作,落实流动党员管理规定。依据党章党规和《江苏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对经排查取得联系、确有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的党员和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置。

2.对把握不准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

四、严肃认真做好总结上报工作

1.按照相关填报要求和统计口径,认真填写和汇总相关表格,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2.系统总结这次排查工作,对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空挂”党员、“口袋”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落实组织关系的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和规范管理、组织处置情况进行数据分析,深入研究党员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制定落实改进的办法措施,形成综合报告。

请各二级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于2016年4月1日前汇总上报《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7月1日前汇总上报《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及综合报告,以上材料请按时间节点要求报送党委组织部组织科。联系电话025-86718715,邮箱9120111016@njue.edu.cn。

附件一:《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二:《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附件三:《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16年3月7日